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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Adobe Atmosphere 初级教程五 [打印本页]

作者: 愤怒的小猪    时间: 2011-12-26 15:11
标题: Adobe Atmosphere 初级教程五
第三步:建立光影和声音
4、选择柱形,在非Browser视图中复制一个,可参照下图的菜单。

更改复制出来的柱形的材质为另外的颜色。

之后在Lighting Control(灯光控制)面板中再打一次光。效果类似下图。

若只要光影效果,不想出现柱形,可如下图所示勾选Hide in Browser View(浏览时隐藏),效果如下下图。


5、为了不再是哑剧我们现在要为场景加入声音。好的声音可以为场景增加氛围,所以不要小看声音的作用。

  我们可以为场景加入背景音乐,设定如右图。这样只要在该场景中就会播放指定的音乐。下面是world.js的内容:
chat.print("Just a test")

var n;

n = Sound("test1.mp3");

n.volume = 1;

n.repeats = 0;

n.play();
Sound("")中间的test1.mp3就是声音文件地址,目前支持WAV和MP3格式。文件名可以使用类似http://的网络地址。volume指定音量大小,1=原大,.5=原来的一半大。repeats设定重复播放次数,0代表永远循环。chat.print表示在浏览器聊天栏出现的系统信息。

除了场景声音,也可以为单独的物体指定声音,并且还可以达到近大远小的效果,即靠近物体声音增大,远离则减小,在四周绕行还有左右声道环绕的效果。

选择画框,设定如下图。

下面是sound.js的内容:
chat.print("Just a test")

var s;

s = Sound("test2.wav");

s.position = this.position;

s.volume = 1;

s.near = 10;

s.far = 50;

s.repeats = 0;

s.play();
除了和上面的world.js相同的部分之外,多了near和far参数,它们表示了声音的有效范围。near代表到最大音量的距离;far代表声音完全消失的距离。
远方:个人感觉这个版本对光的控制不是很得力,可能会让一些3D老手觉得失望。但仍不失简单快速的特点,第一个版本可以做到这样也算不错了。另外,注意光影效果会增加核心文件长度。

至于声音的指定可能很多人觉得用外部Javas cript来指定实在很麻烦。但是Atmosphere的一个特点就是可以用Javas cript来产生交互,比如走近一个物体时该物体可以产生运动、消失等效果,相比之下声音只是其中一部分。另外,用外部.js库来定义有利于今后的修改。不过,仍然希望可以在以后的版本中将普通人不易掌握的Javas cript视觉化(比如通过面板来设定声音效果)。

  至此我们已经掌握了一个单独场景的制作,但是,怎样同其他的场景连接呢?首先保存我们刚完成的场景为test1.aer。
作者: 四哥    时间: 2011-12-27 13:35
四哥路过,其他闪道!
作者: 哭泣的野百合    时间: 2011-12-27 13:35

作者: 有人不让用炮炮    时间: 2011-12-27 13:35

作者: 哭泣的野百合    时间: 2011-12-27 13:35

作者: 七妹    时间: 2011-12-27 13:35
七妹来了,呵呵
作者: 打死不看十三钗的猪    时间: 2011-12-27 13:49

作者: 奇    时间: 2012-2-24 23:29
无聊时可以刷屏幕 灌水 也可以试试 帖子的标题究竟可以写多长

作者: 愤怒的小猪    时间: 2012-2-25 08:46
谢谢支持,顶了
作者: 小双子    时间: 2012-2-25 09:22
路过······
作者: 小罗    时间: 2012-2-25 09:23
学习的资料要顶啊
作者: 小猫    时间: 2012-2-25 09:52
小猫来也,挠挠就走
作者: 油炒面    时间: 2012-2-25 10:18
好久不见,这么多好贴子
作者: 变形金刚    时间: 2012-2-25 10:47
感谢纳金网这个平台,学到了不少东西
作者: 娜娜    时间: 2012-2-25 10:48
美妙
作者: 愤怒的小猪    时间: 2012-2-25 11:14
感谢大家对爱3D的支持,永远顶
作者: 菜刀吻电线    时间: 2012-3-5 23:18
百度的叫度娘,网易的叫易娘,新浪内部还在为是叫新娘还是浪娘而争论不休!……不管你们是企鹅的额娘,豆瓣的伴娘,还是华为的伪娘,都要记得,淘宝才是你们的亲娘啊!亲!!

作者: 晃晃    时间: 2012-3-16 23:27
提醒猪猪,千万不能让你看见

作者: C.R.CAN    时间: 2012-5-24 23:25
都闪开,介个帖子,偶来顶

作者: 奇    时间: 2012-6-26 23:26
呵呵,很好,方便罗。

作者: 晃晃    时间: 2012-9-7 23:53
发了那么多,我都不知道该用哪个给你回帖了,呵呵

作者: 菜刀吻电线    时间: 2013-2-13 23:21
有意思!学习了!

作者: 晃晃    时间: 2013-2-18 23:27
再看一看,再顶楼主

作者: 晃晃    时间: 2013-2-28 23:24
不会吧,太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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