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革命之后,学院向纽约州为其重建寻求支持,为此作出了对学院的章程根据纽约州任何可能的要求进行修改的保证。州议会批准了支持学院的建议。1784年5月1日设立了一个校董事会以监督国王学院的重建。为了表示对美国新生共和政体的支持,州议会在法案中规定“位于纽约市的,在此之前被称为国王学院的学院从今以后将永远被称为哥伦比亚学院”。1787年,学校董事们终于意识到了学校章程中存在的缺陷,他们于1787年2月成立了一个由约翰·杰和亚历山大·汉密尔顿领导的章程修正委员会。同年四月,学校正式采用了赋予二十四位校董事权力的新章程,并且一直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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