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第1页 | 共2 页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1952|回复: 1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微软专利案微创摩托罗拉 多项侵权指控仍待解决

[复制链接]

315

主题

0

听众

1万

积分

资深设计师

Rank: 7Rank: 7Rank: 7

纳金币
10878
精华
0

最佳新人 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灌水之王 突出贡献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3 20:52: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23日 12:05  新浪科技微博

  新浪科技讯 北京时间12月23日午间消息,摩托罗拉(微博)周二宣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初步裁定微软(微博)指控摩托罗拉涉嫌侵权的7项产权中有6项未造成侵权。不过,ITC宣布摩托罗拉侵犯了专利号为6370566的微软专利,该专利包括了移动设备的日程安排等。
  据微软方面称,最初的指控包括9项专利,但在提交相关法律文件时裁掉了2项。在上诉书中,微软希望禁止任何使用该专利的摩托罗拉电子产品在美国销售或进入美国。而这项专利涉及的摩托罗拉产品包括Motorola Droid和Cliq两个系列的手机产品。
  据悉,ITC将于2012年4月做出有关这起侵权诉讼案的最终判决。与此同时,摩托罗拉方面称,该公司也会寻找微软侵犯其专利权的证据。由此看来,微软最近卷入的专利诉讼案似乎远没有结束,还有不少这方面的法律纠纷等待微软的解决。
  Via Vadis vs. Skype(微软)
  据原始起诉文件称,卢森堡的一家名为Via Vadis的公司先后于2011年1月在卢森堡、2011年5月10日在美国起诉互联网视频电话公司Skype侵犯其专利权。而在美国起诉Skype的日期恰好是微软宣布斥资85亿美元收购Skype的当天,因此这件专利案自然而然就算到微软头上。Via Vadis声称Skype侵犯其两项VoIP技术,专利号分别为7904680和RE40521。据专利文件显示,这两项技术有助于提高计算机对数据存储和管理的能力,将冗余文件分拆,并通过不同的存储单元传输。Via Vadis声称要求现金赔偿,并对Skype实施禁止令。
  Walker Digital vs. 微软等98家公司
  电子商务技术公司Walker Digital今年4月发表声明,指控微软等98家公司侵犯其15项专利权。Walker Digital CEO 乔•埃伦泰(Jon Ellenthal)说,因微软等98家公司拒绝就专利使用权一事展开协商,并对其专利肆无忌惮地使用,所以公司决定上诉。据Walker Digital方面称,微软在所指控的15项专利权中涉嫌侵权6项。此外,微软还侵犯该公司另外10项专利,其中涵盖超链接、测绘技术以及网上拍卖等技术。
  微软vs. Barnes & Noble、富士康和英业达(Inventec)
  2011年3月,微软起诉美国第一大连锁书商Barnes & Noble,台湾电子代工商富士康和英业达,指控他们生产的Android电子阅读器和平板电脑侵犯其专利。微软称,上述这些公司没有像HTC(微博)一样支付Android使用费,因此侵犯了其相关专利权。Barnes & Noble等公司则在4月份的回应中否认了微软的指控。(彪赫)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转播转播0 分享淘帖0 收藏收藏0 支持支持0 反对反对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43

主题

1

听众

9937

积分

高级设计师

Rank: 6Rank: 6

纳金币
9935
精华
1

最佳新人 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灌水之王 突出贡献

沙发
发表于 2011-12-23 22:18:29 |只看该作者
Barnes & Noble等公司则在4月份的回应中否认了微软的指控。(彪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969

主题

1

听众

39万

积分

首席设计师

Rank: 8Rank: 8

纳金币
-1
精华
0

最佳新人 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灌水之王 突出贡献

板凳
发表于 2012-1-30 23:31:21 |只看该作者
快意吟诗句, 乐在得团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tc    

5089

主题

1

听众

33万

积分

首席设计师

Rank: 8Rank: 8

纳金币
-1
精华
0

最佳新人 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灌水之王 突出贡献

地板
发表于 2012-2-6 23:23:25 |只看该作者
很有心,部分已收录自用,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62

主题

1

听众

31万

积分

首席设计师

Rank: 8Rank: 8

纳金币
2
精华
0

最佳新人 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灌水之王 突出贡献

5#
发表于 2012-3-11 23:20:24 |只看该作者
爱咋咋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969

主题

1

听众

39万

积分

首席设计师

Rank: 8Rank: 8

纳金币
-1
精华
0

最佳新人 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灌水之王 突出贡献

6#
发表于 2012-3-13 23:29:23 |只看该作者
凡系斑竹滴话要听;凡系朋友滴帖要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23

主题

3

听众

359

积分

设计实习生

Rank: 2

纳金币
335582
精华
0

最佳新人

7#
发表于 2012-4-13 23:29:40 |只看该作者
你们都躲开,我来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969

主题

1

听众

39万

积分

首席设计师

Rank: 8Rank: 8

纳金币
-1
精华
0

最佳新人 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灌水之王 突出贡献

8#
发表于 2012-4-18 23:25:46 |只看该作者
呵呵,很好,方便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23

主题

3

听众

359

积分

设计实习生

Rank: 2

纳金币
335582
精华
0

最佳新人

9#
发表于 2012-4-24 08:05:43 |只看该作者
我就看看,我不说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71

主题

1

听众

3247

积分

中级设计师

Rank: 5Rank: 5

纳金币
324742
精华
0

最佳新人 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灌水之王 突出贡献

10#
发表于 2012-5-5 23:24:51 |只看该作者
既来之,则看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第1页 | 共2 页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纳金网 ( 闽ICP备2021016425号-2/3

GMT+8, 2024-11-14 14:07 , Processed in 0.092813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创意设计 X2.5

© 2008-2019 Narkii Inc.

回顶部